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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市公交场站新能源车辆充电桩采购、装置、维保工程(二次),建设资金起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前提,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公交场站新能源车辆充电桩采购、装置、维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领域
1.1 工程规模:
最高限价为190万元。
1.2 工程地址:
宿迁市
1.3 交货期或工期:
6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质量切合国度现行质量尺度,确保设备安全安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功夫、方式:
签定合同后支付至合同款的20%, 所有设备装置调试实现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同时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障金,两年后(以验收证明签发的日期上的对应功夫为准)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公交场站新能源车辆充电桩采购、装置、维保工程等服务总承包。
2. 资格审查步骤
本工程招标选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步骤:合格造。
3. 评标法子
本工程选取评标步骤: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含充电设备出产或销售装置)
4.2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4.3企业具备安全出产前提,并获得安全出产许可证;
4.4拟选派项目掌管人资质等级:拥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出产查核B 类证;
4.5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近三年内公司未有被国度电网、南方电网等列入供给商不良行为处置情况证明;
4.7切合有关司法、律例、规章、当局规范性文件划定的其他前提;
4.8本项目接受结合体投标,但结合体单元数量不得超过2个。结合体投标的,除应切合投标人该当具备的资格前提表,还应遵守以下划定:
4.8.1、结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体式签定结合体和谈书,明确结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势使命;
4.8.2、结合体各成员单元该当具备与结合体和谈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8.3、结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结合体在统一标段中投标;
4.8.4、结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结合体成员掌管投标和合同执行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该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结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8.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障担保的,该当以结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障担保。以结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障担保,春结合体各成员拥有约束力
4.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沉违约以及产生沉大工程质量、安全出产变乱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0未处于被责令破产、投标资格被取缔或者财富被收受、冻结和破产状态。
4.11切合有关司法、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功夫:于2019年03月23日 08:30至2019年03月27日 18:00
5.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宿迁市微山湖路府前幼区10-8);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采办,300元/份,售后不退。
5.4报名联系人:左玉玲 联系电话:1515242082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起头接管功夫:2019年03月29日09时 00分
6.2响应文件接管截止功夫:2019年03月29日09时 30分
6.3响应文件接管地址:宿迁市金桥商务广场16楼会议室
6.4响应文件接管人:许益 联系电话:15805240911
7.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情景
7.1 有违反司法、律例行为,依法被取缔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治理部门公示限度且限度期限未满的;
7.3 有关司法、律例划定不得参与投标的其他情景。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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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宿迁市公交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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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宏壮项目工程治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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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宿蔡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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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宿迁市微山湖路府前幼区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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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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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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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3268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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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805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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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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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2019年03月22日
宿迁市宏壮项目工程治理有限公司